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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十年后须“续展”700余件老商标面临被注销或抢注
出自栏目:业内新闻 时间:2006年11月8日

     本报讯(记者  唐春成  通讯员  张汉刚)10年前注册的泰州老商标,今年正处于“换届”阶段,如不办理“续展”手续,将有可能被注销或被抢注。
    今年以来,商标代理机构陆续给我市近1000件老商标拥有企业发去信件,提醒续展商标,然而据泰州工商部门初步统计,目前办理续展手续的老商标只有300件左右。


不续展可能被抢注或注销


    “这700余件泰州老商标如果不办理续展手续,将面临注销,甚至有被抢注的可能,多年发展起来的老品牌很可能会消亡。”泰州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负责人钱峰说。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《实施条例》规定,注册商标使用有效期为10年,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,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内即宽限期内申请续展注册。宽限期内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注册商标只要按期办理续展,商标专用权可以不断延续。
    “这是《商标法》保护知识产权的最大优势。商标续展不但能够保全原商标,而且续展的申请注册手续简单,核准周期比重新申请商标注册节省一半以上。”钱峰介绍。


    不中断使用的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


    钱峰介绍,“前几年,我市一家经营已达10年之久的私营企业,因为疏忽没有申请商标续展。后来该企业重新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时却被驳回,原因是外地一家企业提前申请注册了同名商标,后来我市这家私营企业的产品销量大幅下降,直至倒闭。”
    “老商标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、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,一旦失去,将会丢掉来之不易的市场和客户,损失不可估量。”钱峰说。
    “另外,只有不中断使用、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,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。”


应该主动保护自己的品牌


    据悉,近几年,我市每年都有100件左右的商标没有续展。
    “企业应该主动保护自己的品牌。”钱峰介绍,修改后的《商标法》对申请商标的审查更为严格,如果没有及时续展而重新申请该商标,就算没有其他企业抢注,也极可能因更严格的规定导致商标重新注册失败。
    钱峰提醒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靠商标持有者自己把握的,最好是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做专门监测,以防遗忘或疏漏。
    “由于大部分企业的注册商标没有在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登记、存档,我们很难知晓哪一个企业的商标没有续展。因此,仅靠相关部门的提醒是远远不够的,只有企业自身提高商标防范和保护意识,才能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延续下去,企业才能达到真正的良性循环。”

文章出处:北京恒信慧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