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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可邦”仿“立邦” 被判商标侵权
出自栏目:业内新闻 时间:2006年10月25日

    广东省中山市可邦涂料有限公司在产品上擅用“立邦”字号,并使用与立邦涂料(中国)有限公司相似的图形商标,被后者告上法院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可邦公司及销售商上海鼎富涂料有限公司侵权,要求两被告向原告赔偿人民币9万元。 
    原告立邦(中国)诉称,可邦公司使用的图形标识,与原告的驰名商标图形极其近似,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。同时,可邦公司在使用图形标识时,旁边还带有原告的驰名商标“立邦”字样。鼎富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涂料油漆销售商,具有明显主观过错,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   
      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,可邦公司和鼎富公司构成对原告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。

文章出处:北京恒信慧通